薩迦縣中學公物管理制度
學校公物屬集體財產,全體師生都有義務愛護公物。為切實加強學校對公物的管理與使用,為師生提供良好的辦公、學習及生活環境,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,經學校研究決定,特定本制度如下:
一、明確責任,各負其責
1、 學校的所有教學設施、教學器材、公共用品一律由學校公物管理員負責統一造冊備案,并統一管理。按辦公室、處室、班級分別建賬,一式兩份,班級(處室)及管理員各執一份。每學期抽查、清點一次,每學年調整、盤存一次。
2、各辦公室、處室的辦公用品分別由辦公室負責人、處室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管理使用。
3、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統一使用管理。各班的多媒體設備(高亮度投影儀、多功能講臺、電腦、音響,遙控等)按教室(班級)固定,每學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,辦理好移交手續。
4、體育教學用品由組長統一管理使用。
5、實驗室的教學儀器由有關實驗人員統一管理使用。
6、電教器材由電教中心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。
7、圖書資料由圖書館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。
8、各專用教室器材由美術、音樂教師分別管理使用。
二、公務損壞賠償原則
1、凡屬損壞的公物,由各辦公室、處室負責人及班主任填寫《報修通知單》,報總務處,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總務處采取“先維修后賠償”的原則,先安排相關人員進行維修,后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:凡屬自然損壞的公物,后勤處做好維修記錄以備案檢查;凡屬人為損壞的公物,個人損壞個人賠償,集體損壞集體賠償,查究不到損壞人的,由相關人員共同賠償,到總務處會計處交款。
2、凡屬丟失的物品一律照價賠償。
3、低值易耗的辦公用品、教學用品(如毛巾、肥皂、黑板擦等)不列入賠償范圍。
三、加強管理,定期檢查,隨時抽查
1、學期開始、學期結束,總務處將組織一次公物大檢查,每次檢查后,及時對公物的管理、使用及損壞、丟失情況予以通報。
2、總務處每天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巡查,不定期進行抽查,發現公物損壞影響師生安全的,及時進行維修并通知相關班級或處室,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處理。
薩迦縣中學總務處